2015能源查核年報

2016/6/8 上午 12:00:00

摘要

我國能源供應98.04%來自進口能源(2014能源統計年報),自1994年至2014年國內能源總消費年平均成長率為3.09%,其中工業部門能源消費量年平均成長率為2.94%;1994年與2014年工業部門能源消費占比分別為38.79%與37.73%,其占比有下降之趨勢。
根據「能源管理法」第9條規定,工業能源大用戶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第11條規定能源大用戶應設置能源管理員負責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業務;第12條規定能源大用戶必須申報使用能源資料;及第8條規定用戶使用能源之設備,的效率應符合規定。能源大用戶申報戶數由1993年(電力契約容量超過1,000 kW)之1,679家逐漸成長至2014年(電力契約容量超過800 kW)的3,274家,2014年工業能源大用戶(3,218家)耗能占國內能源消費與工業部門能源消費量分別為29.9%與79.2%。因此,若能加強查核或輔導這些耗能較大之能源用戶,提高其能源使用效率,則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國於2008年6月推出「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在「能源、環保與經濟」三贏的政策目標、「二高二低」的政策原則及「淨源節流」的政策綱領下,訂下了提高能源效率的量化目標:未來 8年每年提高能源效率 2%以上,使能源密集度於2015年較2005年下降 20%以上;並藉由技術突破及配套措施,2025年下降 50%以上。此外,行政院於103年6月19日第3403次院會後宣布推動「全民節電行動」,全國未來1年以再節電1%為目標。我國工業部門歷年來都是最主要的能源消費部門,2014年其能源消費占國內能源消費的37.73%,因此是所有節能減碳相關活動的重點對象;其中能源密集產業及能源大用戶是本計畫規劃的重點服務對象。欲提升能源節約的成果,必須採取有效的能源管理、節能技術示範推行及相關政策的配合,過去在政府主管機關強力的輔導及推動,目前已漸具成效。能源查核管理與節能技術服務係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執行能源管理法之規範,以實際能源查核方式,輔導能源大用戶研擬節約能源計畫,訂定節約能源與CO2減量目標,並協助發掘節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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