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能源查核年報

2009/4/28 上午 12:00:00

摘要

根據 2005 年「全國能源會議具體行動方案」,推動「耗能產業節能目標設定」、擴大執行「產業節能技術服務」、建立「主要耗能設備能源效率指標」,以確實達到節約能源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為目的。經濟部能源局委託本計畫以實際強化能源查核方式,輔導能源用戶研擬節約能源計畫;針對全國排名前 200 大之能源大用戶進行實地能源查核, 結合國、內外節能專家,赴廠進行實地能源查核與節能診斷,發掘節能潛力與建議,並作成效追蹤,讓能源大用戶之節能執行率逐年提升;除了協助宣示政府推動節約能源的決心之外,更具有指標意義與帶頭示範的作用。
第一階段百大查核自 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已執行完畢;目前接續第二階段101~200 大查核,並根據前百大查核所建議事項而廠方尚未執行部份再進行百大細部查核,透過百大能源用戶之後續細部查核,對特定系統,如蒸汽及冷凝水系統、冰水及冷卻水系統、空壓機系統及汽電共生系統等,進行深入查核,將可使能源用戶獲得較大之收益。
此外,為使廠家對本身之能源使用效率水準有所了解,並進而加強其節能改善決心, 規劃與推動百大能源用戶耗能合理化及節能目標管理,同時建立主要設備耗能基準,以提升能源大用戶執行與規劃節約能源計畫能力,並提供政府推動節約能源政策之參考。
2008 年本計畫共完成 30 家 200 大用戶實地能源查核,合計發掘節能潛力與節能成
效為 30,560 公秉油當量;完成 101 家非 200 大用戶實地能源查核,合計發掘節能潛力與節能成效為 13,391 公秉油當量;完成 1 家電廠及 4 家垃圾焚化廠實地能源查核,合計發掘節能潛力與節能成效為 2,933.2 公秉油當量;完成 30 家已實地查核過之 200 大用戶的執行成效追蹤,改善建議節約量執行率為 54.5%,節能執行成效合計為23,381 公秉油當量;完成 1 家已實地查核過之火力電廠及 4 家垃圾焚化廠的執行成效追蹤,改善建議節
約量執行率為 60.5%,節能執行成效合計為 641.1 公秉油當量,完成 10 家已實地查核過之非 200 大用戶的執行成效追蹤,改善建議節約量執行率為 38.4%,節能執行成效合計為 620.6 公秉油當量。2008 年實地能源查核共 136 家,總計發掘節能潛力為 46,885 公秉油當量,2007 年改善建議節約量執行率為 54.1%,節能成效為 24,642 公秉油當量。
依「能源管理法」第九條規定,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因此,本計畫的執行除可遵循法令外,還可獲得國際社會對國內推動節能與減少 CO2 的排放量的認同,同時,提升國內業者的能源生產力,達到資源的最大使用效益。因此,推動能源大用戶的能源查核制度與節約能源效益評估,是有效提高企業能源使用效率的最佳方法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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